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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以BNO移民英國的親戚朋友越來越多,相信不少家長都希望請他們擔任子女的監護人,一方面熟人似乎較可靠,二來可以省下另請監護人的費用。
但大家必須注意,英國教育局規定,16歲或以下的國際學生必須由一位英國居民擔任監護人,如周末及假期時寄宿學校關閉,就需要為學生提供住宿及交通安排,同時要在遇上意外及緊急事故時支援。但有特別情況如學童有傳染病,監護人不肯提供住宿,子女無處可留慘變孤兒仔。
我曾收到學校一個緊急電話,指有兩位分別14和16歲的學生感染手足口病,有發燒、紅疹、身體痕癢的徵狀,監護人是家人認識多年的世交,但因怕自己的子女都被感染,而不願意提供住宿。這可是情與理之間的大對決,拒絕履行監護人職責無理,但保護家人有情,也怪不得。當時學生發燒又出疹已三、四天,最後,我決定接管兩位學生,帶他們回家照顧,煲粥和提醒食藥,期間與家長緊密溝通安排機票送回香港,最後再親自送上飛機才告一段落。
特別在疫情期間,沒有飛機返港,學校都要委託監護人照顧學生,所以監護人的角色非常重要。移民局亦在2021 年起,要求申請者辦理學生簽證時,必須填寫監護人資料及國籍以作記錄,以保障學生安全,但對手持BNO的監護人而言,就未必想將自己的國籍留檔,擔心會影響永久居留權的申請。
與其靠熟人,其實監護⼈公司更可靠,專業獨立的服務可省卻不少麻煩,各位在選擇時應留意監護人公司是否有官方認證,獲得英國寄宿學校協會 (BSA) 及英國監護⼈協會 (AEGIS) 的雙重認證資格為佳,確保學生在英國的生活安全有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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